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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职务侵占罪回款认定的相关问题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认定是指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二、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和赔偿金额探讨如何确定和计算职务侵占行为的赔偿金额。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二、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方法和标准是什么(一)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二)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郁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三)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朋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以上就是职务侵占罪怎么认定的回答,望采纳。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三、职务侵占罪法律界定、惩罚措施、法律制裁
律师解答
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做的包括自首、检举揭发、认罪认罚、退脏取得谅解。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认罪认罚一般从宽处理,但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除外。
退赔被害单位,取得谅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基准刑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轻基准刑20%以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九条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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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六十七条
[1]《刑法》 第六十八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第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八条
四、职务侵占罪如何搜集证据并提起诉讼
犯职务侵占罪的,需要承受刑事职责。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置。
五、职务侵占罪的判罚标准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做法。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爱人是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公司、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要求。
2.必须有侵占的做法。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违法侵占公司、公司及其他单位财物的做法,但无达到数额较大的准则,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违背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限定,是指侵占公司、公司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准发展不平行,各省对数额较大的准则也是分别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有意,且具有违法占有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做法人妄图在经济上获到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罚的权利。至于可否已经获到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六、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和认定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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