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只有交强险的理赔规定
事故责任人若只购买了交强险,应当在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后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出事后如何理赔法律规定
交强险出事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理赔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三、交强险赔偿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对交强险赔偿是如何规定的(一)车下投保人被自己车辆撞伤,交强险应当赔偿注意交强险中的所谓“被保险人”,是需要特定化的概念,只有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才能确定。因此,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造成非本车上人员的投保人损害时,被保险人为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而非投保人,投保人此时与其他人一样,处于第三人的地位,交强险应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车上人员的除外。”(二)本车人员在下车被本车撞伤,交强险应当赔偿。注意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交通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第三者。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时间,应当是指受害者受到伤害的这一刻,而不是事故危险开始发生时。本车人员在下车被本车撞伤,交强险应当赔偿。理由是1、从目的解释看,《交强险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因此,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人员应尽量纳入“第三者”范围;
2、从对危险的控制力看,上述人员与其他普通“第三者”对机动车危险的控制力并无实质差别,均处于弱势地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四、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要求与修理费的赔付
行驶证行驶证相关的资料都要带着的。 希望我回答的这些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能够继续询问我,也能够电话联系我。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