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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交通肇事路人打110,我在现场等候交警,什么样的情况算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由此可知,肇事人的行为也符合上述《意见》中的第二种情形,应认定为构成自首。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二、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确定,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三、怎样咨询交通肇事司机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会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判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上是有关于交通肇事司机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望采纳!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1]《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四、咨询一下交通肇事案件怎样认定的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引用法规
[1]《解释》 第2条
[1]《解释》 第2条
五、交通肇事网上通缉怎么查询
三个条件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两种类别 一种是由公安部定期下发追逃光碟,光碟上有被追逃人员的相关资料,各地公安机关等根据光碟上的资料进行追逃;另一种是在公安内部的专网“公安网”上进行上网公布。因为如今有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等还没有加入“公安网”,所以,如今是两种交通肇事网上通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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