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购简称并购。兼并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
一、公司收购的法律事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业分析
公司收购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册资本问题
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二)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
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三)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的情况出现,客观合理地评定目标公司的价值。
《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
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2]《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二、怎样注册一个公司,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这些年,许多创业者响应国家的政策,大众创业,新公司注册数量急剧上升,再加上实行认缴制度,大大降低了开办公司的成本,使得注册公司更为便捷,如果想注册一家公司,需要按照工商局新设公司的规定准备公司章程、场地使用证明以及股东协议等相关材料,向拟开办的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注册。
一般来说,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名称的预核准,然后是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材料,随后领取执照,最后是刻制公章,完成以上流程后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进行开业了。
但是,公司想要正式开始经营,还需要办理以下事项,其中包括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发票以及社保开户等等。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三、如何成为企业法律顾问,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成为企业
法律顾问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需要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
2、需要具有相应的法律素养,有能力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3、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4、需要经企业聘用,才能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八条
四、我想咨询一下申请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
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