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定责后赔偿流程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交警定责后的赔偿流程?
交警定责后,可以让交警主持进行调解,要求对方赔偿或者车有投保的话,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按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调解成功可以写协议,双方进行签字。调解不成,对方不愿意赔偿,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19修订)》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 第二十一条
二、取保候审无罪释放要赔偿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不可以,因为不是拘留或者逮捕,只是被
取保候审了,不符合申请
国家赔偿的情况。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
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三、交通事故后期治疗费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的后续治疗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要赔偿给受害者必要的康复费,必要的营养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因住院治疗所产生的误工费,这些费用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定责后赔偿流程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
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