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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超过申报债权不申报,能起诉债务人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债权,将得不到任何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单独提起诉讼的,应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受理。经审理查明为逾期未申报债权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
二、债务人不申报超过申报期限,债权人能否起诉?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债权,将得不到任何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单独提起诉讼的,应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受理。经审理查明为逾期未申报债权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
三、债务人失踪,可以起诉吗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四、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还能提起诉讼吗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能提起诉讼。诉讼时效的期间经过,债权没有被消灭,但是债权的效力减损,成为一种自然权利。
具体而言,诉讼时效经过后发生以下后果
一请求权能减损,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的,不能强制执行。
二是抵消权能消灭,抵销适格之前诉讼时效经过的,不能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
三是代位权能和抵销权能消灭,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的,债权人不再享有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但是起诉权依旧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五、2023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还款到哪里起诉
法律分析
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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