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修理费开具的发票税率是多少?
专业分析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二、消费税的税率多少?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 13个子目,列举了 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 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
56% (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丨0升(含1.0升)以下的乘 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 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 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香 烟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 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 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 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 (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 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批发环节加征5% 从价税。此次政策调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 税,税率为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中明确,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 号规格的卷烟,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 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三、个人独资企业咨询费税率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税率是营业额来计算的,一共有五个等级。
一、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15000元的税率为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四、消费税的税率如何计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业分析2014〕93号)规定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五、河北省通常纳税人公司技术询问服务费税率如何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动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一、劳动派遣服务政策 通常纳税人提供劳动派遣服务,能够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的有关限定,以获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花费为销售额,按照通常计税方法计量交纳增值税;也能够选择差额纳税,以获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花费,扣除代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派遣员工的薪水、福利和为其解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量交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人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动派遣员工薪水、福利和为其解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花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开具普通发票。 劳动派遣服务,是指劳动派遣公司为了需要用人单位对于各类灵敏用人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人单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六、公司开发票需要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一般纳税人税率选择
我国法律规定,技术服务费属于营改増范围内的现代服务业,国税局管辖,税率为6%。 和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一般自开票税率都是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补充服务费就是服务行业提供给你一定业务之后所收取的费用,而所开的发票,是针对非增值税的一些劳务等而言的。服务费的税收的税率是以总价来征收,和增值税不同计税。
七、农村公路配套桥监理费及税金征收税率
工程造价中的建设管理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差别在于建设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询问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事项开工之日起至解决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薪水的工作人员薪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事项筹建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托付使用为止发生的事项建设管理花费。工程建设其他费按资产属性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递延资产)。固定资产其他花费包括建设管理费、建设用地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设备其他花费、工程保险费、连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市政公用设施费。建设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询问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因此,目前建设管理费已不包括工程质量监督费。
八、"查账征收所得税的律师事务所分配给合伙人的利润要交个人所得税吗?税率是多少?"
律师事务所交纳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的计量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获到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中的限定,律师因身份分别,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种类和方式也不尽相同。现分别论述如下
1、合伙人律师149号文限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从2000年起,停止征收公司所得税,作为给钱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有关限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事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而言,是以律师事务所年度经营所得全部作为基数,按给钱比例或者事先商定的比例计量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实践中,因账务完善与否,能否核算盈亏等要求分别,税务机关对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分别的征收方式,从而也对律师个人所得税的计征产生较大影响。现简述如下①查账征收的方式。对财务完善,能正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经营收入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据实征收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是国家鼓励的征税方式,随着国家税收征管体制的逐步完善、规范,征管力度的加强,查账征收将会成为最主要的征收方式。在该种征收方式下,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所得或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花费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这是采用会计核算办法归集或计量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量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花费+损失+允予扣除的税金)。各合伙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给钱比例或商定比例-花费扣除准则)×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②核定征收的方式对于不能准确核算应税所得的律师事务所,税务机关采取了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方式具体操作可分为两种一种为“核定征收率”方式,即直接按律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乘以征收率计量出个人所得税,北京、广州等省均采取该种方式,其计量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全所收入总额×给钱比例(或商定比例)×征收率。另外一种为“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该种征收方式是以律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乘以肯定的应税所得率,计量出应税所得额,然后再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事项选择适用税率,计量出个人所得税。国税发[
2002]123号文件要求,该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5%.其计量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全所收入总额×给钱比例(或商定比例)×应税所得率-国家限定花费扣除准则)×税率-速算扣除数。由于个人所得税隶属地方税种,各省限定不尽相同。相比较而言,因第一种方法操作简单,被采用的较多.现以北京为例加以概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京地税个[
2005]69号)限定,合伙人交纳个税方式为每季度按律师事务所累计经营收入确定适用征收率,计量应纳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商定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无商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平均分摊税款,分别申请纳税。
2、聘用律师律师事务所可否发给聘用律师固定薪金,可将聘用律师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薪金律师。薪金律师按期从律师事务所领取固定薪水,除此之外,不再有提成收入。149号文限定,对薪金律师每月收入以“薪水、薪金所得”应税事项计征个人所得税。如上述W律师事务所D律师,每月应纳个税为(
6000-
1600)×
15%-
125=535元。第二类是提成律师。律师事务所按提成律师每个月业务收入的固定比例支付其薪水。149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通知》(国税发[
2002]123号)限定,对提成律师个税计征因律师事务所可否负担其办案经费的分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案经费(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花费),则以分成收入扣除办案支出,余额按“薪水、薪金所得”事项计征个税。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解决案件支出花费的准则,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通常为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第二种情况是,律师事务所负担律师办案经费或者提成律师的其他个人花费在所内报销,在这种情况下,计量个税时不再扣除30%的办案经费,也就是说直接以分成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兼职律师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获到的薪水、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限定的花费扣除准则,以收入全部(获到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案花费后的余额)直接适用税率,计量扣缴个人所得税。如W律师事务所G律师,每月应交纳个税为
5000×
15%-
125=625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与其收入相关成本、花费、损失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量应纳税额。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