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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委托合同能终止的合法情形有哪些,规定是什么
委托合同能终止的合法情形有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3、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
4、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
5、委托事务处理完毕。
二、民法典规定终止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在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债务债权同归一人,债务相互抵消等情形下合同终止,除此之外,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会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终止合同之后,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结算条款并不会失效。
三、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但是若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赔偿形式1、支付违约金;2、损害赔偿;
3、继续履行,不适用强制履行的除外;
4、其他补救措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条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六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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