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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结婚证,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怎么才能证明这房子是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购买了房屋,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在分手时想分割房屋,需要明确双方是否同居或者是否有出资。如果所购房屋使用的是一方个人财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与其他人无关。如果所购房屋使用的是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但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有可能构成了赠与,具体还需要看相关证据。如果双方同居并且财产混同,在同居期间所购房屋,虽然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分手后可以要求分割,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平分。如果双方同居但财产并未混同,或者虽然双方并未同居,但是双方均有出资,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在分手后,可以要求分割,但是法院一般会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分割。
二、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三、一起买房,房产证上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1、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但是也有例外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则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例外情况是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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