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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百五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百五十三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七百九十一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七百九十一条
七、"建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建设方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检验的情形"
按原合同约定计算,一般是不予进行检验的。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对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经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的结算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进行。 那么是否意味着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请求权只在承包人一方,从条文文意看,司法解释是将工程款结算标准的选择权赋予承包人,只有在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标准结算工程款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我国建筑市场目前为发包人市场,发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般都会对工程造价进行压低,所约定的结算标准往往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标准,如果在合同无效后允许承包人选择据实结算,承包人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恶意主张合同无效不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工程款结算,不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 另最高此条司法解释的立法宗旨在于在合同无效而工程质量合格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接近签订合同时双方u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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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八、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能否再次主张建设工程款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或者返还将使财产价值严重受损、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各自返还、行政法规规定的“三证齐备,《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并不象其他合同那样——被确认无效后就自始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因为建设工程合同不管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能够通过验收现实生活中,没有获得合法的许可导致合同无效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通常有。”也就是说,承包人无资质,一方的财产和劳动都物化成了不动产。建设工程合同虽然也属于合同当中的一种,或建设工程本身违反了法律、方可建设”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参照无效合同中的约定来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受到《合同法》的调整,主要还是看工程能否通过竣工验收。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在合同本身被确认无效后,但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性质的特殊性,一旦履行后,无法返还,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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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九、"总包单位承建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证刚补办,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分包单位手续有问题,总包负有连带职责。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花很多时间分析回复,必须要了解许多具体情况才好分析,以免错误判断,建议你能够联系我面谈。
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无效的应对措施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承包人只有通过修复使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也就是说,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持(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才可能取得相应的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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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十一、"建筑工程无效合同能否申请撤销?"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无效合同符合撤销条件的可以申请撤销。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律师提示以上是“建筑工程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撤销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您还有比较紧急的法律问题,点击咨询按钮可一键快速咨询律师,获得听律网网专业律师的维权建议。相关补充1合同金额填写错误合同可以有效吗?合同上金额写错的行为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无法认定为合同有效,而也不符合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也不能被认定无效,此种情况基于重大误解,是合同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合同上金额写错是法律效力待定。相关补充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十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解除?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解除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律师提示以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解除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相关补充1借款合同违约能解除合同吗?借款合同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借款合同因为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利益无法实现的,守约一方为了防止自己受到更大损失的,是可以要求借车他的。而且解除合同后守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相关补充2工程合同能随时解除吗?工程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解除合同应当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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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八百零六条
[2]《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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