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样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需要公证吗,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样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需要公证吗,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9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样的?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双方婚前财产状况及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样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需要公证吗,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样的?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婚前财产状况及归属甲方婚前财产状况甲方婚前财产归甲方所有,甲方婚前所欠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婚前财产状况乙方婚前财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婚前所欠债务与甲方无关。
二、婚姻存续期限,双方共同财产及债务约定如下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财产状况及归属上述财产及权益归(甲方或乙方所有,也可以约定部分归甲方、部分归乙方所有)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前,无共同债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子女抚养约定婚后双方于年月日生于一子,取名。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照顾。抚养费由负责。

二、房产过户需要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提供离婚的财产协议书,不需要缴纳契税,夫妻俩离婚时可以签协议,明确房产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分割房产。

三、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婚前财产公证

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说根据《公证法》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

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四、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如何归属?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十九条
[2]《民法典》 第十七条
[3]《民法典》 第十八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样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需要公证吗,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财产分割法律知识

  • 离婚纠纷案
    一、离婚纠纷后财产纠纷怎么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离婚后财产的分配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 起诉状应当具备下列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
    2025-11-29 5次阅读
  • 假离婚后,财产分割约定还有效吗?
    一、假离婚后,财产分割约定还有效吗 假离婚财产约定是有效的。但是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一说,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财产约定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得,其财产分割约定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
    2025-11-29 25次阅读
  • 离婚协议中夫妻将家庭财产给子女行为如何认定?
    一、如何认定夫妻签订协议将家庭财产转让给子女的行为 1、如果夫妻、子女属于同住亲属,那么他们的财产具有不可分性,即使夫妻将财产转让给子女,相关债权人也同样有权要求以该财产偿还债务。2、如果夫妻、子女已属分家生活,不在同一户名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如果资产转让已过户,则就是否存在违法
    2025-11-29 0次阅读
  • 房产析产协议
    一、房产证上的分割协议是怎么写的,离婚时房产分割协议 对于房产证上的分割协议是怎么写的,离婚时房产分割协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您好!关于离婚协议分割的房产证的问题,一般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
    2025-11-29 2次阅读
  •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算婚后共有财产吗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算婚前共有财产了吗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算婚后共有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婚前房子婚后加名的行为是当事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予行为,该行为合法有效。经依法登记,
    2025-11-29 15次阅读
  • 婚姻法律咨询婚内忠诚协议
    一、民法典忠诚协议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如何 忠诚协议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是满足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订立该合同、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等条件的,则应当认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5-11-29 9次阅读
  • 离婚房产律师可服务到什么时候?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3、一方婚前付首款购房婚后共还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
    2025-11-29 2次阅读
  • 婚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下面为大家解答离婚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
    2025-11-29 3次阅读
  • 离婚后,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一方转移财产,离婚后如何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方转移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
    2025-11-29 3次阅读
  • 离婚房产怎么分律师
    一、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是怎么算的,我和老公诉讼离婚有 【法律意见】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2、按标的额比例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
    2025-11-28 1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财产分割律师
孙增
黑龙江百湖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在线咨询
张云波
山西屹博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太原市-
在线咨询
王孟辉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在线咨询
陈柏有
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
在线咨询
袁燕
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宿州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