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欠钱不还,强制执行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强制执行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9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法院强制执行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你好,关于您问的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可以参照以下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欠钱不还,强制执行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法院强制执行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你好,关于您问的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可以参照以下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22条
[1]《民事诉讼法》 第227条
[1]《民事诉讼法》 第103条
[1]《民事诉讼法》 第220条
[1]《民事诉讼法》 第230条

二、欠钱执行找不到债务人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债权人如果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的,需要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行动建议

1、找不到欠款人可以拿着债权凭证到法院去起诉要求还款。

2、起诉后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给债务人送达,在缺席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强制执行把债务人财产执行来偿还欠款。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五、欠款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是多久欠款可强制执行多久

强制执行一般不是执行一辈子,只要把欠款还上,法院就会把强制执行撤销,但是如果被执行人一直没有还清欠款,则强制执行会一直持续,可能会持续一辈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0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40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欠钱不还,强制执行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欠款追讨法律知识

  • 欠款人亡时,债务该谁来偿还?
    一、欠款人死亡后,该谁来偿还债务? 欠款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二、欠款不还的债务人死亡归谁来还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配偶是有还款义务的。1、债务
    2025-11-29 3次阅读
  • 找不到债务人如何去起诉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去法院起诉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到合同的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
    2025-11-29 6次阅读
  • 网贷逾期2个月后还款一个月
    一、网贷逾期一个月还不起怎么办,长期还,还是短期还? 不管怎么样都要想办法将贷款的钱还清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贷款机构到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会申请强制执行。3、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
    2025-11-29 3次阅读
  • 恶意欠钱不还有效期是多久?
    一、恶意欠钱不还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是三年时间。1、欠债不还的有效追讨时间一般是三年时间。所以债权人一定要在诉讼有效期限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2025-11-29 3次阅读
  •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如何讨债,有相关规定
    一、欠钱不还的人找不到人如何讨债,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欠钱不还的人找不到人,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要求还款。一般法院都是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文书,执行判决。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只要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合法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2025-11-29 3次阅读
  • 欠款纠纷债务人亡不立案如何解决
    一、欠款纠纷债务人死亡法院不立案如何解决?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立案处理的。1、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是不可以再立案的,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2、但是如果债务人生前所借债务属于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话,是需要债务人配偶进行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行动建议1、确认与
    2025-11-29 3次阅读
  • 要账找到债务人,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一、要账没办法找到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吗 可以中断诉讼时效。1、借钱后找不到人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但前提是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2、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的公告的,诉讼时效中断行动建议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
    2025-11-29 2次阅读
  • 法律咨询催收公司是嘛
    一、催收公司打电话到单位能否报警,法律依据是什么 催收公司打电话到单位打电话110报警。催收公司主要是帮一些银行的贷款或者是网贷公司催收钱,他们的工作就是不断的给这些欠款人打电话。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上门去找这些欠款人,而且还会读取欠款人的通讯录,给他通讯录里的朋友同学老师打电话。只
    2025-11-29 1次阅读
  • 黄石信用卡欠款11万怎么申请停止催收
    一、黄石信用卡欠款11万怎么申请停止催收 1、 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对象为委托外部催收)当持卡人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收取证据,并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六十八条,向监管局进行反映,停止他们的催收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法只针对采用不当催收行为的
    2025-11-29 13次阅读
  • 网贷逾期呆账还款最佳处理方法
    一、网贷逾期处理方法 1、和已经逾期的平台进行协商延期利用拖延下来的时间筹集还款资金。2、向家人如实说明自己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只有家人可以无偿帮助你同时向朋友借钱补欠款漏洞。3、抵押手头有的资产偿还贷款降低逾期产生的信用和财产损失。《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
    2025-11-29 4次阅读

欠款追讨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欠款追讨律师
张强
--
在线咨询
张睿捷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在线咨询
刘东锋
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在线咨询
丁万昌
安徽邦建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在线咨询
孙增
黑龙江百湖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