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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欠钱不还无处执行,起诉能否成功?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二、"法院如何执行房产和贷款?"
【法律意见】
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三、欠款人拥有房产可以起诉吗?
【问题解析】
可以。
欠货款不还,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要满足起诉条件起诉,可以只凭欠条到法院起诉,起诉时,对欠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欠条,也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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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四、"房屋强制执行的法律问题欠款人只有一套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
可以。最执行法律规定,一套房子任何情况下也要执行,法律保障的是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应该执行,才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五、借款人死亡夫妻共有财产如何申请执行?
你好,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六、客户的欠款,没有身份证号,能否起诉要回欠款?
能够,时效是两年,没超出时效诉讼没问题。如果能找到另一方财产,申请做财产保全,通常执行问题也不大。
七、"未实现债权能否获得房屋款?"
如果起诉,获得胜诉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拍卖房产,抵偿欠款,不会直接得到房产。
八、"如何将房贷过户到我和老公名下,避免冲突?"
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需要重签购房合同,我就想更改签约人(本来是夫妻2人,现改为1人),按要求提交了申请,现在过了半个月,开发商来电说需要缴纳三千元更名费(在第一次签合同和提交申请时开发商并没有说明要收费),我们认为不合理,但开发商说是公司制度而坚持收费,我想请问下1、收费合理吗?2、如果不合理,我该要求开发商应该提供什么依据,或者我该向什么部门反映这个不合理现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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