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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找不到债务人担保人,该如何解决?
可以起诉债务人。1.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
2.担保人取得债权后,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行动建议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应注意以下三点
1.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可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3.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可以起诉债务人。
三、法院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保证人破产吗
担保人破产是否可以申报债权应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处理1、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10项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2、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在借款保证关系中,当主债务人破产时,有关以主债务人为被告的债务纠纷应当中止审理。这在实践中并无疑义。但当保证人破产时,应否中止审理则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建议债权人撤回对保证人的诉讼,然后对主债务纠纷继续审理,如果债权人不撤回对保证人诉讼的,应当中止审理。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在主债务人破产情形,因为主债务人是第一位的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多少受债权人破产受偿情况的影响,因此案件需要中止审理。但当保证人破产时,因保证人系从债务人,其进入破产程序既不会影响到主债务纠纷的审理,也不会影响到保证责任数额的确定,因此没有任何中止审理的必要。对此,《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第2款第4项作出了明确规定“破产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那么,在此情形,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呢?鉴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尚未经过生效判决的确认,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债权确定为临时破产债权,待相关诉讼终结后再正式确定为破产债权,参加分配。如果在诉讼终结前破产分配已经开始的,对于债权人可能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受偿的数额,人民法院应予以预留,待债权确定后分配给债权人。如果事后相关诉讼认定保证债权不能成立的,可再将预留部分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3、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形成诉讼的。此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管理人(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主债务已经到期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债权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若有其他债权人提出异议的,则应按照《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的债权确认程序对债权进行确认。保证债权一经确认,便成为确定的债权,可以参加破产分配。如果主债务尚未到履行期的,因为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不能确定,此时应先确认为临时破产债权,待主债务到期后再确定为正式的破产债权。如果主债务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仍未到期的,人民法院应对债权人可能在破产分配中受偿的数额预留。《企业破产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第2款规定“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第118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第1 19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应当说,新法对提存、预留的规定更加全面和具体化,权利请求期间的规定可谓宽严相济,也更加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55条
[1]《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20条
[1]《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20条
[1]《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63条
[1]《企业破产法》 第117条
[2]《企业破产法》 第118条
四、债权人申请破产找不到债务人可以找担保人吗?
可以找担保人。1.在担保人期限内,债权人是可以找担保人要钱的。
2.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需先找借款人要钱,只有在借款人的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偿还所有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时,才能找担保人要欠款。
3.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找借款人和担保人中的其中一个要钱,也可以同时找两人要钱,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的,担保人不得拒绝还款。
行动建议
找担保人要钱要注意以下两点
1.债权人首先要确定担保人承担的是何种担保责任。
2.债权人要确定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限。
3.超出保证期限,债权人不得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五、债权人申请破产找不到债务人,担保人要还吗?
需要还钱。1.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如果想实现债权,必须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在债务人找不到导致无法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2.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只要债权人在借款到期之后无法收回借款,就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追偿债权。
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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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的前提是有书面的保证合同。
2.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应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提出。
六、债权人申请破产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解除担保吗
是可以的。1.债务人已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可以向债权人提出撤销担保。
2.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3.担保期限届满的,债权人没有主张担保责任的。
行动建议
关于解除担保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2.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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