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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如何确定没有抚养关系?

在我国,如何确定没有抚养关系?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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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我国,如何确定没有抚养关系?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在我国如何确定父母没有抚养关系?

在我国抚养关系的确定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二、如何认定我国的抚养关系

离婚案件中,确定抚养关系的办法是

1、若孩子处在哺乳期内的,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

2、过了哺乳期的,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定;

3、若孩子是在八周岁及以上的,应考虑孩子的意愿。

三、抚养关系确定有哪些困难?

具备下列条件可以认定抚养关系形成
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二、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

四、如何变更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定

子女的抚养权并不是不可变更的,只要发生法定事由或者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在有识别能力后主动提出要与另一方生活的,子女的抚养关系就可以变更。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那如何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呢?  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  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  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五、如何选择抚养权及抚养费

确定抚养关系可采取的措施如下如果继父母之间经过了合法的婚姻登记关系,抚养、教育继子女的状态一直持续的,则确定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六、民法典中如何确定是否有抚养关系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确定是否有抚养关系,需要看抚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属于父母子女关系或者祖孙关系或兄弟姐妹关系。其中继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是指未成年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者继父母负担了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未成年子女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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