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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非法同居是什么意思,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依法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合法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是一种同居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夫妻关系。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构成重婚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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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二、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与债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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