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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如何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根据我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引用法规
[1]《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二、物业服务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物业服务纠纷专属管辖
物业纠纷是指与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物业纠纷分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的特殊类型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的管辖制度。专属管辖的本质属于地域管辖,一般以一定的联结地点来确定。世界各国一般将不动产所在地等作为确定专属管辖法院的联结点。专属管辖是一种排他性的管辖一是排除其他法院的管辖,二是排除一般地域管辖和其他特殊地域管辖,三是排除当事人协议管辖。
三、小区物业管理业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下列管理事项:1、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2、道路、路灯、停车场(库)、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3、小区容貌、绿化、环保、卫生的管理、维护。
四、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约负责小区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小区绿化管理、小区卫生管理、小区治安管理、小区交通组织与管理、小区公用市政设施管理、小区消防管理、小区违章建筑管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引用法规
[1]《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2]《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五、小区的物业管理主要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服务和维护。
1、施工图、住户档案、物业产权档案、电子信息档案等,方便服务于住户,为住户提供一个全面安全舒适居住环境。
2、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对住户装饰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其中包括对严禁改动的墙体、承重结构、外观等,对装修队伍管理、对装修垃圾实行清运、保洁管理等。
3、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保洁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保洁区域包括除住户进户门以外的所有公共部位,如楼梯道、小区大道、小区广场等。
4、从事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管理物业需定期开展对小区路面保洁、对花草树木养护修剪、杀虫施肥、补种栽植等工作,同时添置了部分设施用于路灯、大道照明设施及局部亮化的管护工作。
5、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护、养护物业管理的设施设备主要包含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网、二次生活用水加压设备、各类配电设备、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住户才能生活的安宁。
六、物业管理纠纷,业主如何处理
对于物业管理纠纷,有关部门需要认真处理投诉,投诉属实的,需要处罚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纠纷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在物业的使用、维修、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争执。一般包括①前期物业管理纠纷。②物业相邻权纠纷。③物业使用纠纷。④物业维修养护纠纷。⑤物业管理服务纠纷。⑥物业行政纠纷。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主管部门(北京为北京建委物业处),小区所在的市、区、县的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价局、土地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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