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咨询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条件?
在本市范围内,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1.经济困难本市现行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具体标准为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具体按照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本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执行)。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下列事项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劳动用工纠纷,主张权利的;
8、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9、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
10、因医患纠纷,请求赔偿的;
11、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12、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
1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4、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取保候审人的条件法律依据、取保侯审的具体条件
【问题解析】
取保候审人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
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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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三、"咨询一下诉讼代理人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四、法律顾问的作用协助公司处理法律事务,保护公司利益。
法律顾问具体作用如下1、防患未来的法律风险;
2、处理已经存在的问题;
3、促进聘请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4、节约费用(预防损害发生的角度);
5、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参谋;
6、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
7、企业目标管理的支持者;
8、商务合同的实践者;
9、企业自律制度的维护者;
10、企业内部纠纷的仲裁者;
11、业绩和风险的协调者;
12、企业合法权益的捍卫者。
五、被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书可能会引发哪些纠纷?
你好,被委托人是要委托人的意思来办事的。希望可以帮您。
六、介绍人是否必须有法律义务帮助已婚女子处理婚姻问题?
在合同诈骗中,中间介绍人有不能律职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中间介绍人对诈骗做法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则中间介绍人不能律职责,不需对合同诈骗做法负责。
2、如果中间介绍人如果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另一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中间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承受法律职责。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受刑事职责。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经过中,欺骗另一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虚构、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保证的; (三)无事实上履行本领,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另一方当事人继续约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保证财产后逃奔的; (五)以其他方法欺骗另一方当事人财物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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