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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是否可以注销?
公司有债权债务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注销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清算处理,必须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处理后才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注销处理。但破产清算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二、公司债务可以抵销的法律依据
公司债务能抵销。公司债务可以抵销的条件如下1、公司必须与对方互相支付债务,共享债权。这是债务抵销的前提;
2、双方互付债务,必须标的物的质量、类型相同。必须是自动债权已界清偿期。必须是非依债性质不能抵消。
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三、"公司注销债权人能否获得公司注销权"
律师解答
有债权的公司一般不能注销。公司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四、公司注销债权债务的处理
公司注销前,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在清算时处理。注销后基本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1、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在公司注销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组首先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之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于如何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做出具体的安排。另外,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在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清偿公司的债务,若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销期间成立的清算组才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五、"注销公司中的债权是否可以正常进行?"
【问题解析】
有债权的公司一般不能注销。公司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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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六、公司债券承销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证券发行人支付给,证券经营机构的费用,就是承销费。 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 证券法中,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在三个月内所售出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总数量的百分之七十的为发售失败,则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七、私募债券分销需具备何种资格?证券公司或银行是否可做私募债券的分销?
你能够去好买基金网站上看看,那里有许多私募基金,收益都不错。 如还有不熟悉的相关法律限定,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维护合法权益。有需要的话建议带相关的手续面谈或者电联,那样分析的清楚。
八、公司债务是否可以抵销?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抵销,是指双方互付债务时,各自分别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那么,公司的债务可以主张抵销吗?公司债务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抵销,包括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公司与另一方当事人互付债务、互享债权。这是债务抵销的前提条件。
2、双方互付债务,必须标的物的品质、种类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界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
九、有限责任制贸易公司申请破产后,股东是否应该支付员工遣散损失费?
你好由公司承担
十、股份公司破产后,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我国《公司法》把“公司”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意味着,我们在分析公司具体行为和责任前,必须先明确它属于哪一种类型,对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那这两种公司主要有哪些区别呢? 第一,两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至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2至200人,其中还得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比有限责任公司更复杂,只有当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才更利于国家对发起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二,法律允许出资物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人合性更强,所以允许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出资;但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资合性为主,允许以货币出资。第三,就股东权力而言,有限责任公司自主性更强,可以按出资比例行使权利,也可以按人头数计算,只要在章程中明确约定则可。但是后者不同,法律明确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股一票”,股东拥有多少股,则代表他拥有多少票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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