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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区别有哪些?人防地下停车场和产权地下停车场有什么区别?
1、用途不同
我们都知道,产权车位是开发商销售给购房者的,购房者拥有车位的完整产权,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长。购买的时候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期限。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
而人防车位不像产权车位一样属于出售给个人的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现行小区规划相关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拥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没有出售的权利。
2、建筑结构不同
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可从建筑结构上来看,如果在地下室里面划分区域建设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区都被要求进行集中处理,那么人防防护门(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围合空间里面的车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车位。产权车位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都是一般的车位形态,主要还是看开发商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书为准。
通常开发商会根据事先设计的小区规划图来建造,在具体查看小区车位的时候,如果不能辨别出是否属于人防车位,可以通过观察小区规划图来分辨哪些是人防工程车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报规划的时候已经明确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出售的产权车位,这些都很清楚。
二、产权车位与人防车位区别有哪些?产权车位和人防停车位有什么区别?
1、产权不同。产权车位一般是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该类车位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而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是属于国家的。
2、买卖以及使用期不同。产权车位可以出售买卖,它的使用年限一般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致;而人防车位无法出售买卖,虽然可以租赁,但是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三、人防车位有产权吗?
1、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使用权。
2、人防车位是指,为了在战争时期,达到人员掩蔽、医疗救护和防空指挥等目的,修建在底下的防护建筑。一般情况下,国家强制要求进行配套的建筑,是禁止开发商进行销售的。人防车位也是不可以办产权的。人防车位是国有资产,是占用人防工程面积开发的。这种车位一般不可以出售,更不允许办产权。获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进行租赁。
3、车位产权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业主,而是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关于人防车位的产权协议都是无效的,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分类及区别
现在很多家庭都买了车方便出行,所以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也会适当的考虑购买车位,很多开发商抓住这一需求点,在楼盘的宣传广告上就打着买房送车位的旗号,开发商送的车位有人防车位,还有产权车位,两者分别是什么意义呢?
人防车位通常指的是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这类车位称之为“人防车位”。该类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产权车位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这位车位属于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所以一般开发商不会轻易在收房的时候赠送产权车位的;由于属于开发商规划销售的一部分,已经通过审批,这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车位使用年限与房产证使用年限一致,业主取得产权证书后也可以出售车位。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法》第二十条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引用法规
[1]《人民防空法》 第二十条
[2]《人民防空法》 第二十六条
五、人防地下车位可以办理产权吗人防车位可以办产权吗
人防车位,指的是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防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因此这种人防车位一般是不可以办产权的,也无法出售,但可以租赁,最长租期不超过20年。
六、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
1、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车位使用年限与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
2、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
七、开发商有权出售人防车位吗
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出售使用权。根据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使用、收益,但不能进行买卖,合同虽然名为使用权转让合同,实际上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因此,涉案合同超出20年租赁期的部分无效,开发商应当将超过租赁期限20年的转让价款返还给业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九条
八、地下车位有产权吗?
法律分析
地下车位没产权不可以买。车位产权证是对该车位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证的车位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车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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