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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交通肇事案件如何认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解释》 第2条
[1]《解释》 第2条
二、交通肇事的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1、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三、静安区交通肇事认定的常见问题和难点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程的,均不承担责任;一方故意的,他方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四、肇事逃逸五年了也会被查吗?
会查。受害人会追究肇事者。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要的表现有二种方式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将肇事逃逸行为,要事故的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构成犯罪的,要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五、"2023年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及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1、行为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客观存在;
2、行为人的肇事逃逸行为导致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具有刑罚可谴责性的严重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六、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应负责
一、死亡赔偿金,如是本地户口或有暂住一年以上按当地城外居民标准赔偿,否则按农村标准;当地统计局都有统计数额;以上标准乘20年;二、丧葬费所在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乘6个月;三、抚养费如有子女按是城外或农村户口赔偿至18岁;有60岁以上父母或虽不足60岁但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按以上标准赔偿20年;四、交通费,住宿费按实赔偿;五、精神损失费各地标准不一,从一万到几十万的都有。
七、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八、肇事者如何筹钱为伤者手术?
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1万元。
九、您好,如果您遭遇了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您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你好,建议先报警,能够商量解决,解决不成可提诉讼讼。
十、交警队可以查看过去10年的交通肇事材料吗?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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