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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富,离婚时如何处理?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同持股婚姻关系中哪些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1、婚后以共同财产投资或买卖取得的股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受赠而获得的共同股权;
3、夫妻二人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股权;
4、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获得的股权;
5、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收益;
6、一方婚前个人股权婚后的收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若夫妻双方不能就股权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保证公司的人合性,应对另一方请求分割的股份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三条
三、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离婚认定夫妻共同分配财产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八)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九)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十)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军人离婚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你在部队期间的伤亡保险金和伤残补助金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而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分割的计算方法为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四、"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的认定"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五、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分割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存款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起诉期间也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夫妻离婚起诉期间挣的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六、婚前男方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前买的房,如果全款付清,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与女方无关;如果首付男方出的,婚后共有还贷,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能够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
七、婚后共同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1、婚后收入所得不管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夫妻在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十七条
[2]《婚姻法》 第十八条
八、新婚姻法婚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有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1、薪水、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获到的收益;
6、男女两方事实上获到或者应当获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两方事实上获到或者应当获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赔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公司有给钱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公司;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有财产买下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花费,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有财产;
12、夫妻共有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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