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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协议。民事主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律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二、承包合同效力的审查
主要从合同主体、签合同的目的,合同,合同形式等各方面审查合同的效力。比如承包合同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签承包合同的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这样的承包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服务合同不是委托合同,法律有哪些规定?
服务合同不是委托合同。服务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有偿、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
四、外观设计专利设计合同纠纷起诉条件
当涉及起诉外观专利设计合同纠纷时,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像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等。这样才能确保原告有足够的利益驱动来提起诉讼。其二,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能够确切地确定与原告存在合同关系并且引发了纠纷的相对方。只有明确了被告,诉讼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其三,需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比如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并且能够清晰地阐述出纠纷产生的具体事实依据,使诉讼请求有坚实的基础。其四,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这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等规定,通常按照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等原则来确定。同时,必须严格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受理范围来进行起诉。
五、合同纠纷的管辖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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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六、"没有合同的工程款纠纷如何请律师?"
工程款纠纷律师应准备的材料有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起诉状、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拖欠工程款的话,是否有对账单、决算书等证据材料提供法院即可。
七、技术咨询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何界定?
《合同法》对技术咨询合同的规定第三百五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六条
[2]《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七条
[3]《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4]《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八、技术咨询合同如何签订并履行一份技术咨询合同?
咨询合同一般包括以下1、合同当事人个人信息;
2、咨询的具体事项;
3、就咨询事项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4、咨询报告的完成期限与要求;
5、咨询报酬。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第八百七十九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民法典》第八百八十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九条
[1]《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九条
[1]《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条
九、集体谈判在电器有限公司中的作用
1、集体谈判是在工人与老板(雇主)之间进行的一种谈判,谈判通常是由工会作为工人一方的代表,谈判的目的是签订一份集体合同,在这份合同中,规定了工人和雇主之间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工人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等。集体谈判可以增强工人的谈判力量。
2、 集体协商遵循原则: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的行为”。
1).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原则的中心是指集体协商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首先,集体协商主体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其次,集体协商的必须合法,经过集体协商达成的集体合同中的各项具体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再次,集体协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2).平等原则。平等自愿是指集体协商主体双方,即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赞同权和陈述权,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3).合作原则。合作原则是指集体协商主体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进行集体协商,不得有过激行为。任何一方必须考虑到对方的意见和共同的利益,既不能只强调企业的发展而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也不能只强调劳动者的利益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十、公司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是否有必要?
无强制说必签,能够不签订。提倡、鼓励规范化劳动管理,签订集体合同,但是无强制必须签订。特别是一些小型公司,工人少,根本无这个必要,只是跟员工个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必须签订集体合同吗?案例张某是湖南省长沙市某计量机软件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建立于2005年,规模也不大,加上雇主一共不到10个人,张某自该公司建立以来就一直就职于该公司,与该公司一直都只签订劳动合同。一日,张某和老同学聚会。会上,同学们谈起了近来的热点就是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同学李某在一家国企工作,他谈起了自己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张某还是第一次听说集体合同,未免产生了担心我俩公司为什么无签订集体合同,是不是因为李某在国企才要签订集体合同?只签订劳动合同对我俩员工会有什么影响吗?律师点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限定,公司工人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商量,能够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平等商量的主体为公司工人一方与用人单位,其中公司工人一方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工会的,工会代表公司工人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二是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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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十一、无合同日保证可能是指合同中没有约定或无期限的保证。
如果不愿解除合同,建议你先解决过户,确保房屋产权,再追纠中介欺诈的职责。
十二、专项集体合同是什么?
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劳动关系的某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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