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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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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应当耐心细致地听取其陈述或者辩解,认真审核、查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并针对其思想顾虑、畏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讯问应当如实记录。讯问笔录应当交被讯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被讯问人对笔录有异议的,应当核实清楚,准予更正或者补充。必要时,可以在文字记录的同时使用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三条,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应当耐心细致地听取其陈述或者辩解, 认真审核、查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并针对其思想顾虑、畏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如何讯问

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应当耐心细致地听取其陈述或者辩解,认真审核、查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并针对其思想顾虑、畏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讯问应当如实记录。讯问笔录应当交被讯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被讯问人对笔录有异议的,应当核实清楚,准予更正或者补充。必要时,可以在文字记录的同时使用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三条,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应当耐心细致地听取其陈述或者辩解,


认真审核、查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并针对其思想顾虑、畏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四条,讯问应当如实记录。讯问笔录应当交被讯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


被讯问人对笔录有异议的,应当核实清楚,准予更正或者补充。必要时,可以在文字记录的同时使用录音、录像。

引用法规
[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三条
[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四条

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如何限制使用强制措施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限制使用强制措施的方式

1、对不符合拘留、逮捕条件,但其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经征得家长或者监护人同意,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人身保护措施。

2、对未成年在校学生的调查讯问不得影响其正常学习。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严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使用收容审查。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犯分别关押、管理,并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给予照顾。

引用法规
[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五条
[1]《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三、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否公开审理?

1.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四、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应该怎样处理

1、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按以下情形处理

1、一般应当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办理、分别起诉。

2、不宜分案处理的,应当对未成年人采取隐私保护、快速办理等特殊保护措施。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办理、分别起诉。不宜分案处理的,应当对未成年人采取隐私保护、快速办理等特殊保护措施。

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五十九条

五、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怎样处理

1、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按以下情形处理

1、一般应当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办理、分别起诉。

2、不宜分案处理的,应当对未成年人采取隐私保护、快速办理等特殊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办理、分别起诉。不宜分案处理的,应当对未成年人采取隐私保护、快速办理等特殊保护措施。

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五十九条

六、未成年故意杀人犯罪会死刑么,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犯罪不会判处死刑,法律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七、未成年犯的案,成年后怎么处理

未成年犯的案,成年后怎样处理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时的年龄确定

1、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犯罪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时不满十二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5、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犯的案,成年后怎样处理还应当看追诉时效,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十七条

八、未成年人犯罪可以立案吗?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以上就是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立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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