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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刑事附带民事是什么意思?

起诉刑事附带民事是什么意思?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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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重婚罪 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赔偿金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中不支持伤残赔偿金,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二、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起?

刑事提起可以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而刑事诉讼之后提起民事诉讼只要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效内,均可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三、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和直接民事起诉的区别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和直接民事起诉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的认定的事实即是民事赔偿的前提和依据,刑事诉讼中只要认定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就应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不需对事实进行再认定,只是解决如何适用法律确定赔偿数额的问题,两种诉讼都基于被告人犯罪的同一事实,因此,将两种诉讼合并进行体现了效率的价值。
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行政诉讼的被告与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不具同一性,两种诉讼所需认定的事实亦不同,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需单独认定,具有完全的性,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一被告和同一事实的特征。
综上,所谓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着本质的区别,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的民事诉讼的事实与行政诉讼中的事实不具同一性,其于行政诉讼单独存在而不具依附性,因而不存在附带的基础。相反,若确立该项制度,将面临着行政诉讼的期限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的冲突、适用的证据不同的矛盾、被告主体不一致及判决的不确定性等方面的法律障碍,因此,不宜确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有以下区别

1、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二者的归责原则不同。附带民事诉讼不适用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遭受的损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告人主观上必需是出于故意或过失,否则不应赔偿;

2、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而附带民事诉讼中,除刑事自诉案件中少数案件外,刑事诉讼被告人不能对附带民事原告人反诉;

3、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二者赔偿范围不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明确规定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仅限于可以计算的物质损失,即直接经济损失。而普通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失,也包括非物质损失,即精神损失。

4、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在收取诉讼费的问题上有所不同。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5、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二者审判组织的性质不同。附带民事诉讼由人民的刑事审判庭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审理。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如果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无法继续参加审判的,可以更换审判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一并附带处理。

6、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二者的诉讼时效不同。附带民事诉讼应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而普通民事案件因性质及主体的不同决定诉讼时效不同,若超过诉讼时效,提讼的原告人即丧失胜诉权。如在实践中,被告人作案,司法机关立案后,被告人在逃十余年,归案后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仍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7、附带民事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中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对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对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可见,这与对普通民事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或抗诉的期限是不同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18条
[1]《刑事诉讼司法解释》 第三百零一条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起诉流程详解受害人可单独向民庭起诉"

你好,如果受害人是个人的话,检察院只负责刑事部分的公诉,刑事附带民事法院会通知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人也可以等刑事部分结案后就民事部分单独向民庭起诉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法律如何处理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追究刑事职责的人,在刑事诉讼(检察院诉讼、法院审判)中,受害人有权提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要求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职责的同时也要裁判被告人民事赔偿。交通意外刑事案件也可构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性"

对于被追究刑事职责的人,在刑事诉讼(检察院诉讼、法院审判)中,受害人有权提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要求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职责的同时也要裁判被告人民事赔偿。交通意外刑事案件也可构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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