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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事故造成残疾的赔偿金,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不属于。
2.残疾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二、民事诉讼误工费一天多少,民事诉讼误工费怎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民事诉讼误工费公休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赔偿?
怎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这种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不仅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而且还指因犯罪行为必然遭受的损失。对于被害人因犯罪的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打人致轻伤,赔偿就不判刑,判刑就不赔偿吗
打人致轻伤,不是赔偿就不判刑,判刑就不赔偿。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不能互相抵消。打人致轻伤既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又要对伤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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