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孩子如何给抚养费?

离婚孩子如何给抚养费?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1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对于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男子不给抚养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在确定关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孩子如何给抚养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第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个方面的因素来确定。第二、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第三、如果父母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标准,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间确定比例。第四、若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当然,有条件的父母一方也可一次性要求给付。

三、离婚男方给孩子一个抚养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

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可予以适当调低。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以适当调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四、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算,孩子抚养费如何算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一、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

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五、"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该给吗?孩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六、离婚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用如何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第一,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支付抚养费,如果是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不超过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七、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八、前夫是否应该支付抚养费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九、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抚养费的数额标准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但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十、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十一、"抚养费是否应该由我支付?"

您好,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十二、叔叔家小姑娘离婚抚养费给付方式和以后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孩子如何给抚养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离婚法律知识

  • 江区打官司怎么办?
    您好,关于“离婚官司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打官司的时间要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一般来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这种案件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是有明文规定的,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
    2025-11-29 2次阅读
  • 离婚协议法律效力问题新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2025-11-29 3次阅读
  • 上虞离婚咨询
    一、上虞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这属于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25-11-29 14次阅读
  • 去哪提起诉讼?
    律师解答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前往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2025-11-29 2次阅读
  • 审理离婚案件,哪些情形能够确定夫妻感情破
    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哪些情形能够确定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025-11-29 3次阅读
  • 如何处理哺期男方不同意离婚情况?
    1、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即可成立,其中可以约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分割等,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即可生效,有的民政局可以提供格式,建议先拟好离婚协议,一般是到双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婚姻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需要双方都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的,只能是诉讼离婚。2、诉讼离婚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地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户籍被注销、离开经常居住地满一年等,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进行起诉。对于诉讼离婚的,需要准备身份信息、结婚证或者是婚姻关系证明、起
    2025-11-29 3次阅读
  • 离婚律师可以要求对方交出聊天记录吗
    你好,关于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这儿给出了具体的条件要求。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法律条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
    2025-11-29 2次阅读
  • 集宁区离婚起诉
    一、分居三年了,户口在男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工作的地方起诉吗 1、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2、如
    2025-11-29 7次阅读
  • 起诉费用大约多少钱?
    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参考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上是对起诉离婚多少钱起诉费的回答。
    2025-11-28 3次阅读
  • 杜集区离婚起诉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关于离婚官司在哪起诉问题的解答。
    2025-11-28 2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离婚律师
刘毅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在线咨询
张睿捷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在线咨询
陈柏有
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
在线咨询
何彩霞
广东四端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在线咨询
杨晓霞
上海智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