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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案源合作是什么?

东明案源合作是什么?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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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一般归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都可以去申请专利,但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可以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东明案源合作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谁,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一般归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都可以去申请专利,但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可以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是谁的呢

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因此,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另一方可以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虽然没有专利权,但是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但是,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可以申请专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条

三、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合并的程序是什么

一、什么是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公司合并是企业的结合,由两个以上的单个企业结合成为一个新的整体。参与公司合并的公司种类在我国未作限制,因此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参与合并。
公司合并的法定形式有两种,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在公司合并中采取哪一种形式,由参与合并的当事人自行选定。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于其中之后形成的合并,这种合并形式是一个公司存续,其他被吸收的公司消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设立一个新的公司,这种合并形式是参与合并的公司均归于消火,而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合并的主要程序为

1.参与合并的公司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2.由参与合并的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处理债权债务事宜。
参与合并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四、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哪一方呢规定是什么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属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因此,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条
[1]《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条

五、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谁呢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属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因此,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条
[1]《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条

六、两个公司如何合并,规定是什么

两个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同时成为另一个公司,涉及到三个公司。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一部分,涉及到两个公司。

七、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几种,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公司合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新设合并,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

2、吸收合并,合并方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法律未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常见的合并方法为控股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八、合同纠纷加工行为地能立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合同加工行为地能否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如果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加工行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且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合同纠纷加工行为地能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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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九、土地纠纷,土地一级开发合同

对于土地一级开发纠纷的问题,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指企业从项目前期调研、立项,一直到土地开发建设后的土地上市的全过程。 可简单表述如下 前期调研 —— 规划意见 —— 规划用地 —— 立项 —— 征地 —— 拆迁 —— 市政建设 —— 验收 —— 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2、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5、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6、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7、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

8、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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