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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祸死亡赔偿标准,车祸死亡赔偿标准,车祸死亡赔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这要看是在哪里出的事故,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以上就是车祸死亡赔偿标准的回答。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一人死亡赔偿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三、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不够谅解书赔偿多少钱
车祸死亡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处理丧葬丧事宜的交通食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精神损害抚慰金交警调解不支持但是法院会支持。你按照以下标准可以大致得出赔偿的总数额,然后按照次要责任再乘以百分之三十(具体百分比以法院认定的比例为准)死亡赔偿金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一般情况下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万元;扶养人按照实际年龄计算未满十八周岁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既没有劳动能力有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被扶养人计算二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未成年人指受害人法定的被扶养人,其他扶养人指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有数个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额。交通费凭票赔偿;当地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以及职工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车祸赔偿的数额各不一样第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第二,死者自己有无责任。第三,死者的户口是城镇还是农村。如果不考虑死者有责任的话,对方主要赔偿以下费用丧葬费,为六个月的上年度人均工资。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下的,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人均支配收入,赔偿20年;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20年。还可以要求赔偿死者亲属前来处理丧事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车祸后如何索赔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就为你介绍的法律知识,造成死亡的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处理丧葬丧事宜的交通食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精神损害抚慰金交警调解不支持但是法院会支持。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四、宝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车祸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对于宝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车祸死亡赔偿金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死亡赔偿金(补助费)的概念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 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五、上班时候出车祸死亡,公司应该赔偿多少钱
1、工伤死亡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上班出车祸死亡赔偿多少钱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工伤死亡具体计算公式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2、供养亲属抚恤金①配偶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
40%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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