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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离婚诉讼的步骤和资料清单
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1、提供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4、涉外、涉XX案件,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的材料,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外的,应附中文译本。
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或村或公安出具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村、公安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婚姻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证明子女抚养能力的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
3、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相关证据;
4、确定抚养费的参考材料。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1、军人为原告起诉的,应提交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
2、当事人曾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出具裁判文书的,应提交该文书复印件。
3、关于弱势一方要求对方提供帮助的证明。主要是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二、"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三、离婚无法解决的原因精神病人或难判离婚
精神病人隶属不具有完全的做法本领的人,那么两方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限定,解决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到离婚协议的; (二)隶属无民事做法本领人或者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解决的。 想离婚的一方能够一方面到法院进行诉讼。《婚姻法》第三十二条限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碎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限定婚前掩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另一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有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碎。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裁判允予离婚。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1]《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碎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
四、法庭能否出庭调查女方是否有看护职责?女方一直不在小孩身边的证据能否成为证据?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限定,一方要求变换娃儿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娃儿的;
2、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凌虐娃儿做法,或其与娃儿共有生活对娃儿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岁以上未成年娃儿,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本领的;
4、有其他借口需要变换的。在本案中,女方虽然无亲自抚养,但并非不尽抚养义务,所以不能要求变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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