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被告不离或不出庭,如何处理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于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的,可以依法强制其出庭应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29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二、不请律师的离婚诉讼有哪些法律规定?
当事人诉讼离婚又不请律师的,可以直接拿着离婚起诉书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审核、立案,法院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依法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并认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法院依法作出离婚的判决。
三、"离婚律师费用"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离婚律师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00-10000左右,因此,如果律师起步价开价在5000-10000元范围之内,本律师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合理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
2、按标的额比例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
可以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具体计算比例如下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
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
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
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
5%-
1%。
3、风险代理(按收费)
风险代理,简单的说就是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比例。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一般在15-
30%左右。
4、计时收费
该种收费方式一般适用于非诉讼案件,如协议离婚、起草离婚协议书、参与协议离婚谈判、调解等,上海目前律师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的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离婚律师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情况而定。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2、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
1、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
5、六千元左右。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
五、离婚时如何避免异地诉讼?
可由两方商量,不能商量的,应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裁判离婚的准则是夫妻感情可否确已破碎,如达到这一准则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通常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两方都存在有犯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犯错方有权向犯错方要求赔偿。小孩不到两岁时通常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岁先商量,商量不成法院将两方事实上要求按对小孩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小孩归属,满十岁法院还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准则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六、离婚诉讼时一方未到场怎么办?
精神病人隶属不具有完全的做法本领的人,那么两方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限定,解决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到离婚协议的; (二)隶属无民事做法本领人或者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解决的。 想离婚的一方能够一方面到法院进行诉讼。《婚姻法》第三十二条限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碎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限定婚前掩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另一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有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碎。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裁判允予离婚。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1]《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碎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
七、"离婚时男方是否会得到更多抚养费?"
小孩的抚养可通过商量解决,如商量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商量,则能够向法院诉讼,由法院综合考虑小孩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可否对小孩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两方的经济本领怎样、可否方便事实上照看小孩、自己的爸妈可否有要求帮助照看小孩、可否有利于教育小孩、有无可能对小孩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充足维护小孩利益,保障小孩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裁判。其中,哺乳期内的娃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岁以内的小孩通常也由母亲抚养,对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持的,应考虑该娃儿的意见。两方能够针对上述情形提议自己的有利要求,从而争夺到小孩的抚养权。
八、律师费用和离婚时间律师费用及离婚时间的估算
可由两方商量,不能商量的,应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裁判离婚的准则是夫妻感情可否确已破碎,如达到这一准则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通常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两方都存在有犯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犯错方有权向犯错方要求赔偿。小孩不到两岁时通常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岁先商量,商量不成法院将两方事实上要求按对小孩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小孩归属,满十岁法院还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准则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