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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拆迁律师主要做些什么工作?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批捕后律师做哪个工作,有哪一些是律师一定要做的
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会见犯罪嫌疑人
4、拘留期限届满,而又没有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5、逮捕期限届满,而又移送检察机关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企业拆迁前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
1、整理企业财产清单。财产清单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设备等等,整理这个清单的主要目的,是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客观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
2、准备材料清单。材料清单主要有被拆迁企业土地、房屋相关的各种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经营过程中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等,这些材料已有的要保存好,列好清单,没有但重要的应尽量想办法解决。
3、了解拆迁项目。很多企业经营者面对拆迁一头雾水,对拆迁项目不了解,对拆迁方的进度、补偿态度等等知之甚少,拆迁主体是谁,规划的目的是什么等,只有了解项目,才能制定出相对的补偿计划。
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三、征地拆迁工作方法有些什么
1、倾力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2、致力完善政策,要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吃透征地拆迁有关政策;
3、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群众的立场,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
4、着力解决困难,从事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发挥务实的工作作风。
四、企业拆迁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企业遇到征地拆迁时要准备的工作有1、企业要准备好企业房屋;
2、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的证明;
3、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登记拍照;
4、收集企业经营收益的相关数据和证据等。
征地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进行上门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法律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但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五、企业拆迁诉讼前能做哪些调查工作
1.调查征收项目前置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2.审查征收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3.调查征收决定的公告的方式和合法性事宜
4.调查房屋征评估程序的合法性事宜
5.调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公告,形式和合法性事宜
6.调查项目的强拆程序合法性事宜
7.调查拆迁项目涉及的听证程序合法性事宜
8.调查拆迁项目裁决程序合法性事宜
往往在拆迁中,拆迁项目会经常出现一些违法情况,而这些情况是律师进行调查的,只有充分的掌握项目的一些情况,才能使后续的诉讼工作更加的充分有依据。企业在遇到拆迁时一定要充分利用前期的准备时间,做足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本章规定办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六、检察院批捕后律师能做什么工作
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即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
3、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4、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亲戚、朋友、债权人、债务人等。
5、代书遗嘱必须由见证人之一代书,最好采用亲笔书写,不要采用电脑打印的方式。
6、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字,最好签字后再摁自己的指印。
7、代书遗嘱应当注明日期。
8、代书遗嘱形式一般适用于遗嘱人不会用文字表达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思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情况。
七、老家开始征地拆迁,应该做怎样的准备工作
最近拆迁律师团常接到这样的来电咨询“老家房屋快拆迁了,过年回家要怎么去争取合理的补偿呢?”很多在外打工的人,接到家里老人来信,说有消息老家要征地拆迁了,但是不知道怎么赔的,听说这样赔又听说那样赔,赔得少不合理可咋办啊?家里都是年迈老人,有的没文化,有的年纪太大理解不了政策规定,只有等家里年轻人回来办这个事儿。很多务工人员考虑回一趟家既费钱又费时间,所以等到过年回家办事。今天拆迁律师就给大家讲一讲老家征地拆迁回乡后你应该做些什么?一、如何了解征收政策2019年的土地征收还在跟进2012年的土地年均产值数据肯定是不合理的。农村房屋拆迁通常根据房屋的结构、位置、年限、性质等评估其重置成新价格作为补偿的单价。我们常了解到的价格大致为砖混(框架)结构的楼房1200元/平左右,砖瓦结构800元/平左右,砖木、土木或其他简易结构的价值会依次降低。如果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直接可以参考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确定价值。除了房屋的价值,另外相应的房屋内装修补偿、过渡安置补偿、搬迁补偿、拆迁奖励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安置房安置,如果公布的补偿即不能满足重建相同合法产权面积的房屋,也不能在同地区内购买房屋那补偿可能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
(二)如何获取征地文件
1、乡镇、村务公开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征地相关文件应当由实施征地方主动公开出来,并且公告在村民可以方便查阅到的公告栏处张贴公示,公示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能贴一两天就撤下。回乡后,大家可以到乡镇政府和村委张贴栏处详细查看一下相关征收文件,及时拍照留存。
2、村委大会宣讲征地拆迁,通常是村委牵头组织实施,村委召开村民大会对征迁工作的做具体的宣讲,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补偿方式、安置方式等。在外务工没能参与大会的,可以由家人代为参加并可以将大会录音、录像。
3、政府网站查询征收相关文件本身是应当公开的,不仅是将文件以纸质形式公开,同样的网站中也应当予以公示。例如北京市密云区某镇某村土地征收决定公告,可以向密云区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局)网站查询该文件。这样,即使你远在家乡千里之外,也能通过网络迅速获得家乡征地相关文件。
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很多征地拆迁项目上到市县人民政府,下到村委会都没有讲征收相关文件公开公示,让老百姓无从知晓,无处可寻。律师告诉你不是无处可寻,如果在看不到、查不到家乡所在地的征收项目文件,也不确定是否有合法征收项目的时候,可以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也可以网上依要求提交申请,明确自己要申请的文件,例如天津市武清区某镇某项目征收土地决定的公告。明确申请公开文件的,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政府部门在收到之后15日内作出答复。如果有该文件应当告知并公示文件,如果没有文件也应当告知所申请的不存在。三、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一)征收前完善自己土地和房屋权属证明明确自己确权土地面积,如果土地上存在纠纷及时处理。房屋的相关手续保存好,例如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手续、房产证、土地证等,如果没有相应证件,有其他证明土地合法,房屋建造合法的材料或者政府部门回执带有公章的材料也应当妥善保存。
(二)征收过程中合理履行自己的权益
1、及时发表自己意见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政部门应当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那么在收集意见期,老百姓可以充分发表自己意见。
2、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针对征收土地前的一些审批文件,土地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及时抓住征收的违法点,去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关于整个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及时咨询我们专业律师团队,我们将竭诚为大家带来最有效最及时的法律服务。
老家开始征地拆迁,应该做怎样的准备工作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八、著名拆迁律师有哪些
1、申请著名商标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
(三)商标注册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商标使用人的,还须提交该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在省内同行业排序情况的有关材料;
(五)该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有关材料。
2、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
(一)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
(二)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三)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以省内销售为主的,其销售覆盖面至少应有九个以上市、州;以省外销售为主的,至少应有五个以上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出口为主的,年出口额至少在300万美元以上,且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
(五)该商标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六)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九、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律师的工作有哪些?
律师在刑事案件开庭前应当做到认真审查刑事案件的相关情况,对犯罪事实进一步认定,向司法机关提出相关意见的说明等,律师在刑事案件的开庭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其最终的目的在于实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对相关法律适用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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