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构成非法组织血罪要件? 非法组织血罪构成条件

构成非法组织血罪要件? 非法组织血罪构成条件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4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为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源管理,保证血液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来建立我国的血液管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

一、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要件是什么?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为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源管理,保证血液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来建立我国的血液管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

1993年3月27日卫生部发布,I993年7月1日起施行)。依该管理办法,开展采供血业务,只能由取得采供血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所谓采血是指采集、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或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血的行为,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分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献血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血源管理。凡参加献血的公民,应当依照规定到当地献血办公室进行登记,其他向采供血机构提供血液的公民,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向当地献血办公室,申请供血证。由此可见,只有献血办公室和采供血机构才有资格在其被许可的项目范围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开展采供血业务。除献血办公室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血源供血。否则,即违反了血源和采供血管理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该非法采集的血液流向社会后,即对公共卫生造成严重的妨害。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客观特征集中表现为行为人将血液视为“商品”而组织他人加以出卖。“非法”是指违反我国献血法规定的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是一种纯属无私奉献的献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献血法》,在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无偿献血制度,意味着对卖血行为及组织卖血行为的坚决取缔。因此,组织他人卖血的行为是非法的。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具体说来,是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血过程中实施了策划、指挥、领导的行为。在实践中,这种行为一般表现为动员、拉拢、联络、串联、制定计划、下达命令、分配任务、出谋划策等形式。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判处相应刑罚。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本罪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本条未作规定,一般而言,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多以牟利为目的,但并不以此目的为构成要件。

引用法规
[1]《献血法》 第2条

二、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定义、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犯罪后果、定罪、刑罚。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基本概念  本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面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非法组织卖血违法国家有关规定却仍然实施的心理状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非法组织他人卖血  本罪的行为是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条件即违反血液制品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擅自策划、动员、拉拢、联络、控制多名供血者抽取体内血液出卖的行为。既包括多名供血者向用血单位或者个人出卖;也包括擅自设立血浆采购点,组织多名供血者接受血浆采集。  (二)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处理  非法组织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是指因非法组织他人卖血行为导致他人伤亡的情形,比如在组织他人卖血活动中,因超量卖血或者因疾病不能抽血的人卖血,到导致卖血者身体健康被严重损害甚至发生死亡的情形。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非法组织买血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需要指出,非法组织卖血过程中,不是因为非法组织卖血原因致人伤亡的,以本罪及相应犯罪实施数罪并罚。  (三)不构成本罪的特使情形  《刑法》第333条规定,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须同时由以下几个基本条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他人出卖血液具有组织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够构成本罪。比如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而组织他人正常的血液采集行为;或者虽然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他人卖血行为,但只是参加者并不是组织者的,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  三、容易混淆的主要罪名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与强迫卖血罪  虽然这两种犯罪所侵害的同类客体均为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行为都与他人卖血行为有关,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但前者并没有侵犯卖血者的人身权利;而后者则是以暴力、胁迫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前者的被组织者一般是自愿卖血,而后者的卖血行为多是是被迫的。前者须对他人卖血具有组织行为,而后者不以必须具备该行为作为犯罪的构成条件。  (二)非法组织卖血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  虽然这两者都是血液方面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主观上都出于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但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前者的行为对象只能是血液;后者的对象不仅包括血液,还包括血液制品。前者为行为犯,不需要达到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而后者必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能构成犯罪  四、刑事处罚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333条

三、非法组织卖血罪[1]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非法组织卖血罪具体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法律知识

  • 帮信罪流水7万怎么判,责任与处理规定
    一、帮信罪7万流水严重吗,有什么规定 帮信案件7万流水不严重,根据规定,帮信案件的流水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才属于犯罪情节严重。且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帮信案件之后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会被认定为是涉嫌犯了帮信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
    2026-05-13 1次阅读
  •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如何认定与处理
    一、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犯罪名有什么含义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三、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犯罪的相关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
    2026-05-13 5次阅读
  • 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及高利转贷如何定罪
    一、刑法中贷款诈骗犯罪的司法界定有哪些?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以非法右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
    2026-05-13 4次阅读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与责任认定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司法断定的标准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
    2026-05-13 2次阅读
  • 丢失国家秘密不报罪如何认定与处理
    一、法律中丢失枪支不报犯罪名的概念是什么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026-05-13 1次阅读
  • 非法捕捞水产品立案标准及责任认定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立案标准 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4.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2026-05-13 2次阅读
  • 取保候审被驳回后再次申请有效吗
    一、依据取保候审被驳回可以再次申请吗 被驳回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在符合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后再次申请。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2026-05-13 9次阅读
  • 非法组织卖血罪怎么判刑和赔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规定及法定量刑标准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5-13 2次阅读
  • 越狱犯罪司法解释对责任与起诉如何规定
    一、"关于暴动越狱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节录)第二条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二十五)罪犯使用各种暴力手段,聚众逃跑的(暴动越狱案)。引用法规[1]《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第二条
    2026-05-13 4次阅读
  • 盗窃3万以上判几年?量刑标准与金额对照
    一、盗窃罪一百万以上,要判多少年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你好,关于盗窃罪一百万判多少年的相关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2026-05-13 3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邱实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在线咨询
桂艳
安徽恒冉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
在线咨询
张云波
山西屹博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太原市-
在线咨询
陈少文
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
--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