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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债务人有权诉讼要求确认债务吗?
关于债务人有权诉讼要求确认债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务人有权要求确认债务吗二、"债权人向谁申报债权法律规定"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三、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确认债权的流程
债权人直接向当地海事法院进行债权申请,由海事法院应当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提供债权证据的,裁定允予登记;对不提供债权证据的,裁定驳回申请。
四、"如何获得法律支持涉及共有债务的诉讼"
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债务进行处置,但需要对夫妻债务进行认定,那么什么债务不是夫妻共有债务?既然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有债务才负有共有偿还的职责,那么什么债务隶属夫妻共有债务?对于这些问题,我国《婚姻法》都有明确的限定,下文也将一一揭晓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一、什么债务不是夫妻共有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两方商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另一方认可,私行资助与其无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另一方认可,单独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受的债务。二、什么债务隶属夫妻共有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限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有偿还。共有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两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判。”由此可见,夫妻共有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有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有生活。具体来说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我国婚姻法限定,为夫妻共有生活所欠债务是夫妻共有债务,由夫妻共有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有生活是指所欠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
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有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有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限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欠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屋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有财产时,基于该房屋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有债务。
3、从事生产经营所欠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欠债务当然为共有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有债务。
4、因抚养娃儿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花费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商定为共有债务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两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的债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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