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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没有政府审批文件可以拆房子吗
法律意见当然不行。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二、拆迁后拆迁土地的使用权,可是征用后给个人使用,可以吗
1.拆迁中有个人土地赔偿。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限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获到土地使用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能够依照法律流程提前要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事实上年限和开发土地的事实上情况予以相应的赔偿。”
3.《土地管理法》第58条也限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适当赔偿。”
4.《民法典》限定,出让方式的土地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期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要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限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予以赔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予以赔偿。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19条
[1]《土地管理法》 第58条
[1]《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三、律师关于政府征地可以强拆吗
专业分析
房子被行政强拆这肯定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强拆房屋了你可以去找个律师来咨询。
第一,对于政府征地可以强拆吗,肯定不行的,并且涉及到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问题,你可以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现在必须由人民法院执行,现实中一般都是拆迁公司来干的,可以去起诉要求赔偿的。
四、有营业执照快拆迁了,政府有拆迁补偿吗
有补偿赔偿。在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扩展资料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五、政府征地批准前可以拆迁吗,有哪些规定
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可以拆迁。征地需要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发布拟征地通告,未经政府批准征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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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六、房地政府征收可以不拆吗
1、一般情况下,如果征收方在拆迁过程中文件齐全,没有违法行为,那么即使拆迁户不同意拆迁,只要补偿标准合理,征收方就可以在法定时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允许后不管我们是否同意,房子还是会被拆。
2、房屋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指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剥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同时丧失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市场交易价格补偿的行政购买行为。
七、拆迁可以委托拆迁的部门进行吗
1、不可以委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拆迁。
2、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其自身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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