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上市公司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公司上市公司如何上市,公司为什么需要上市
公司上市是什么?公司上市,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把公司的所有权分成若干小份,放在市场上流通,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如果看好公司的行业或者前景,就可以到公开市场上买入该公司的股票。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那么,具体公司为什么要上市呢?请看下文
二、上市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问题解析】1、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
3、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其他条件。上市公司的类型主要包括股票型上市公司、债券型上市公司。
【法律依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三、上市公司的条件是什么?上市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问题解析】1、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
3、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其他条件。上市公司的类型主要包括股票型上市公司、债券型上市公司。
【法律依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四、"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1、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收购方进行收购之前会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就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工作是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之间秘密进行的。所以协议收购一般都是善意收购。
2、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人或其代表的同意,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的转让,或者须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的股份转让的,协议收购相关当事人应当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收购协议。
3、收购方与拟被收购的股权人签订收购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上市公司收购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收购股份的数量、价格和履行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
4、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报告、公告义务
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在协议收购股权的过程中,双方签订收购协议以后必须履行法定的报告、公告义务,这实际上是信息披露制度在协议收购程序的要求。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16条
五、"关于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的定义、类型、条件及注意事项"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上市概念简述公司上市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IPO新股定价过程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通过合理的估值模型估计上市公司的理论价值,其次是通过选择合适的发行方式来体现市场的供求,并最终确定价格。二、公司上市条件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上述条件可向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条件为(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六、"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
你好,简单来讲就是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获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 其本质就是证券交易或证券买卖。同学,建议你在你们图书馆查阅相关的书籍和文献资料,结合实际案例,就会明白了。
七、上市公司收购目的扩大规模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买下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得到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做法。《证券法》第九十六条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有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证券法》 第九十六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市公司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