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三)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女方有权拒绝男方家人探视孩子吗
不可以,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