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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2、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按误工标准计算或按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交通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收发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8、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
60-74之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法律上的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
2、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6、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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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身损害赔偿法》中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五、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法律上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责任的归属
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地和人身权损害发生的地以及被告人住所地来确定法院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又分为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发生地。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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