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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适用于调解的行政复议条款有哪些?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法定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复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调解书的,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以上是对行政复议调解的法律规定说什么的解答,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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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条
二、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哪些法律法规?
专业分析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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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不应当调解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就法律规定方面来说,《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不适用调解原则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同样有效。不适用调解原则曾被视为一项独立的复议原则,列于原《行政复议条例》第8条,但《行政复议法》对此条原则却没有明确规定。
2、行政复议不应当适用调解在《行政复议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行政复议法》未授予复议机关调解的职权,就意味着复议机关只能按《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有限的几种复议决定,不能进行调解,也不能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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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法》 第50条
[1]《行政复议条例》 第8条
四、行政复议法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度
专业分析1、行政复议法制定依据是宪法来制定的,在行政复议法的条款中就有体现。
2、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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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法》 第一条
五、"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专业分析1、申请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3申请机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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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1]《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1]《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
六、行政复议的受理规定
应在接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行政诉讼受理的情况1、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2、对行政复议不服。
七、"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四十条规定的主要"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八、"如何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中的调解争议?"
能够商量或者诉讼解决
九、工人人事身份认定的复议前置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当然不冲突了,复议前置是指必须先复议,复议是诉讼的前置必经流程;而选择性复议是指能够复议也能够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不是必经流程。
十、"行政复议法哪些情形下可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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