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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被告在看守所拘捕期间的律师职责和义务
按照目前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主要是1,会见权,即在嫌疑人第一次被传唤或者被羁押后,当事人即可委托律师要求会见。看守所必须在律师提出申请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重大贿赂案件需要侦查机关批准,其他无需批准。
2,提供法律意见的权利。可以向侦查人员了解案情。其中律师的书面意见必须入卷归档保存。
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4,对违法办案人员的检举控告权利。
5,与被羁押的嫌疑人通讯的权利。
二、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能否代理同一案件的被告的代理人?
不能。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二十七条
[1]《律师法》 第五十条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可以带出犯罪嫌疑人被看守所扣留的物品清单?
如果你请了律师是能够的,只有律师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情。 希望您能理解我的解答,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能够联系我,我俩将努力的帮你处置,替您分忧解难!
四、公司被告法人在押送给公司其他人是否可以开庭?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能人的授权,通常是不能开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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