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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公司清算的几个成员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
专业分析1、清算组成员数量是公司实际情况而定的,不过一般是清算组成员通常不少于是三人。
2、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
3、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二、经理管理机构权力的宪法规定公司法中的经理管理机构
公司法中经理管理机构职权有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公司法中经理管理机构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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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九条
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中有哪些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以上是公司法的规定四、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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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五、注册公司法律规范与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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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询问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设立方式"
你好,特殊许可类型的公司需要主管部门审批。如想成立公司,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意见。
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规定如何确定公司人数及法人代表资格"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在两个人选中产生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综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定代表人任职的规定,其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有1、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法人组织内部成员;
3、必须是从事法人业务活动的人;
4、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5、必须经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产 生并依法登记注册。但是,已经担任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八、"分公司要求员工开收入证明,公司有权吗?"
能够出具
九、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医疗器械类设备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吗
首先要明确你的问题和概念“投资”,是以你们现有的公司为主体来经营医疗器械吗?如果是,那么就需要看你们薪水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可否有经营医疗器械这一项;经营许可证是要特殊解决的。另有,如果以你们的公司作为股东投资设立新公司,那么这个新公司就需要解决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而原来的公司经营范围则不变。
十、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需满足的条件及所需文件材料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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