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措施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平台,如中外专利库、中国科技期刊库、中外标准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
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
在决定研发后,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在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离职时不得带走有关技术资料,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亦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竞争性的工作。建立档案,保证对技术上的进展有完整记录。
在开发阶段完成后,聘请专利代理人开始申请专利。
如果发现别人在后也申请了类似专利,应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权利申请他人的这个专利无效。若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对侵权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规模、侵权所得或公司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调查、取证。
公司在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合作的不同,对所涉及的专利技术的使用及收费,应及时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3)商业秘密的保护
1.确定商业秘密
首先通过分析企业成本与预期收益来确定商业秘密的类型,然后确定哪些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并以何种力度进行保护。
2.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
对于已经确定进行保护的商业秘密,建议分成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1、将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分成几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使企业中全面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数降至最低。
2、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将商业秘密分成不同等级,不同级别的员工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也不同,使员工身上所附的保密义务也不尽相同。
3、对于技术信息价值维持时间较长的商业秘密,应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使之有较长时间的保密义务。反之,对于一些经营信息,特别是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的,除特别重要确有必要加以保存的,一般不需要对此进行专门约定保密义务。
3.制定相关涉密制度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六条
[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二、知识产权及保护措施受到法律保护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我国的公民和法人都是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的,并且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是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严格保护的,一旦遭到他人侵犯,是可以一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三、知识产权侵权保障措施有哪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申请诉前禁令 法律相关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四、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包括哪些?
1、公司领导重视 《规范》有三大原则,首要原则就是领导重视。凡是领导重视的贯标工作,在企业内部推行起来都较为顺畅。企业领导对这项工作如果不了解、不重视、不参与,仅仅是为了完成政府项目申报或为了拿证而进行工作,员工则很难认真对待,体系负责人员在推动联合其他部门人员建立和实施体系过程中,将会非常困难。所以,如果一个企业想落实好规范,领导在启动会、诊断会、管理评审等关键节点必须要参与并监督检查工作效果。
2、调动企业各部门参与体系建设和运行 《规范》涉及的和要求非常广泛,人员的招聘、培训、离职、奖励,资金的预算和考核、各种资源的收集和利用、立项、研发中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和保护、采购环节知识产权风险的防控、生产环节中的合理化建议评估和保护、销售环节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竞争对手的跟踪、市场的监控、保密管理、投融资环节知识产权的评估和利用等,这些工作涉及到每一个部门,甚至公司全部部门,单凭一个部门很难推动。因此,体系文件要想落到实处,企业各主要部门必须参与进来。
3、体系负责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共同作为牵头部门 体系建设是一项专业的工作,而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更为专业,要求企业既要满足体系的要求,又要将知识产权的各项管理落到实处。有些公司,完成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能源管理等各种体系建设,对体系建设工作非常了解,甚至有专门的体系室。 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来源于质量管理体系,与其他体系在形式上的要求是相通的,比如文件管理、管理者代表任命、内审、管理评审、审核等。因此,在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中,首先应该将体系管理部门纳入牵头部门,将对体系了解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 但知识产权毕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专利的申请、维护、应用,尤其是检索分析和预警等工作,属于具有较高难度的专业工作,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和学习,其他人员短期内很难做到游刃有余,因此必须将知识产权部门纳入牵头部门,这两个部门人员共同作为体系建设主力队员,再充分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学习、参与、落实规范要求,按步骤启动、诊断、策划、文件编写、内审、管理评审、外审等,这样效果就会很好。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一个新兴事物,经过四五年的实施,企业、辅导机构、审核人员都逐步积累起了经验,企业要想真正做好体系,达到规范知识产权的效果,必须认真学习、扎实推进、全面落实、持续改进,方可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措施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