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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离婚后有权分割吗
1、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子女,而不是夫妻的。
2、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由于子女尚未成年,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时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怎么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该房屋产权属于该房屋所有权人。离婚时,该房产应根据房屋价值及子女的意愿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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