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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的职权法律如何规定
一、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二、股东大会的职责是什么?
股东大会的职责具体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以及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力机构。
三、经营管理股东会职权规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职权
《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享有11项职权。这些职权,可以归纳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投资经营决定权。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做出决定。 2人事决定权。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于不合格的董事、监事,有权予以更换。董事、监事受公司股东会委托或委任,为公司服务,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给予他们相应的报酬。有关董事、监事报酬的事项,包括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上就是经营管理股东会职权的是什么的解答
四、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和规定。
公司会的职权的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修改公司章程等。董事会的职能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
五、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的哪些职权?法律如何认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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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37条
六、股东大会行使职权的规定及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七、《公司法》中股东大会的职责制定和审议公司发展规划、预算和年度财务报告。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和控制股东大会的权利是否存在?
您好,您所述问题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是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除非是公司章程有特别的规定。这是为了防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进行的设定。如果不想被股东人数影响,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清楚就可以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法》第一百条的限定,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会职权的限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工人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准许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准许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准许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准许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遣散、清算或者变换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限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认可的,能够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条
[2]《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
[3]《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
十、公司决定重大决议时,2/3以上表决权大股东是指什么呢?
是的。《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 ,一般情况下,”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就是指出资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43条
[1]《公司法》 第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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