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审查
>
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的成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和要件

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三、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四、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和程序?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啥时候”相关。回答与您的情况不符,建议您直接点击咨询按钮,听律网资深律师团队教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补充1合同成立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相关补充2订立委托合同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遵循的原则是哪些订立委托合同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五)善良风俗原则;(六)绿色原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五、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提示以上对“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什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若您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以便律师能够清楚了解您的情况,给出针对性的解答。相关补充1合同成立与生效有什么区别合同生效的条件都有什么?区别有判断上不一致;成立和生效适用不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的条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必须确定或可能。相关补充2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有效时间有什么不同?合同签订时间与合同有效时间的区别在于合同签订时间是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间点,而合同有效时间是合同生效至合同终止的这一段时间。一般合同生效时间与签订时间一致,但是在附生效时间合同中合同签订时间与生效时间不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六、合同生效时间签订合同后的生效日期

合同成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以后,便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由于订立合同的方式不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区别。以对话方式(口头或电话)要约,受约人立即承诺的,合同即为成立。如当事人约定了承诺期限的,受约人在承诺期限内表示承诺的时间即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以书信、电报方式订立的合同的成立时间,以要约人收到承诺的信件或电报时所签发收据的时间为准。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合同审查法律知识

  • 在我国车辆赠与合同公证是必备要件吗
    一、在我国车辆的赠与合同公证是必备要件吗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可成立。因此,订立车辆赠与合同的,并非必须经过公证。但是,相较于一般的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这主要体现为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属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2025-11-27 0次阅读
  • 什么是合同效力?在合同效力问题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在我国和合同效力有关的问题范围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
    2025-11-24 22次阅读
  • 什么是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怎么
    一、什么是合同的主体,审查合同主体是怎么审查的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和方法也不同。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对法人
    2025-11-22 18次阅读
  • 法律依据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合同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应满足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就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
    2025-11-22 7次阅读
  • 体系咨询合同 是什么?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拟定合同程序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并结合公司规定,起草相关合同2、将拟定好的合同及时上交主管审定3、如为供销合同则直接送交法律顾问审定4、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审定5、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审定6、签署意见后,及时将合同文件递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总经理审批7、总经理对上报的合同进行详细审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并及时下发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 (二)制定合同程序1、办公室收到总经理审批合格的合同文件后,进行整理并送交法律顾问盖章2、法律顾问收到总
    2025-11-21 11次阅读
  • 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区别劳务派遣和正式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的不同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
    2025-11-10 55次阅读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样办员工如何处理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样办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当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从次月起双倍支付工资,并且可以一直领到第二年,就是共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超出一年的每一年补偿一个月,也就是补偿11+13=24个工资,可以直接向老板提出,如果他不同
    2025-11-05 0次阅读
  • 律师如何合同?
    1、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关系的指引,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2、首先是履行方式审查,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存在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三种情形,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是否约定了提示履行义务等。3、违约条款如何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该合同能否顺利履行。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这样约定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
    2025-11-05 41次阅读
  • 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的成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
    2025-11-04 11次阅读
  • 合同效力有哪些规定不同形式如何适用?
    一、有什么规定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方式 (一)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止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法律依据】《
    2025-11-03 18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合同审查律师
魏宪合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在线咨询
金震宇
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在线咨询
郑帅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在线咨询
王晶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在线咨询
张红
河北省-沧州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