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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设立拍卖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1、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3、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4、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
5、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拍卖是行政强制执行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是。《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引用法规
[1]《行政强制法》 第十二条
三、法院决定强制拍卖条件
法院决定强制性拍卖条件具体如下
一、必须有拍卖。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有,强制拍卖的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作出拍卖裁定书。
二、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人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
三、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人民法院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将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如果被执行人在责令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返还被执行人,不得再拍卖其物品。
四、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银、文物、毒品等,不得公开拍卖,只能交付有关单位收购或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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