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当消费的权益受到商家的侵权的时候,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费纠纷的官司。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消费者为什么需要打消费纠纷官司?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第十一条是什么?
专业分析
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海船船员任职岗位健康标准;(三)完成本附件规定的适任培训;(四)具备本附件规定的海上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五)通过相应的适任考试。拟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还应当具备本章第三节规定的培训、资历等特殊要求。第十二条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二)船员服务簿;(三)海船船员健康证书;(四)身份证件;(五)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六)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或者航海教育毕业证书;(七)船上见习记录簿;(八)现持有的适任证书;(九)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十)适任考试的合格证明。持有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申请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本条第一款第(六)、(七)、(九)、(十)项规定的材料;按照本规定免于船上见习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材料;初次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本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材料。按照第二十条规定拟在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还应当提交经过相应知识更材料,但按照第十五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六)、(七)、(九)、(十)项规定的材料,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六)、(九)项规定的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第30条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中国籍船舶在境外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导致持证船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特殊情况,无法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需要由本船下一级船员临时担任上一级职务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签发特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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