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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嫌疑人和犯罪分子的区别不同的犯罪概念"
有。犯罪嫌疑人是有犯罪嫌疑的人,罪犯是被法院判决有罪的人,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定罪,都推定为无罪。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审判定罪之前只是有犯罪的嫌疑,并非罪犯。
如果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严重暴力侵害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其侵害行为的,可以对其使用枪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二、"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之区别"
1、有,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2、“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称谓不仅表明了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而且互相间还有独立的意义,即“犯罪嫌疑人”并不必然发展变为“被告人”。有些案件在经过侦察和审查起诉,最终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则“犯罪嫌疑人”不会变成“被告人”,诉讼将会终止。
3、不仅在程序意义上不同,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也是有区别的。
三、"案底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地位及其影响"
法律分析
我国的犯罪嫌疑人不会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四、"共犯协助犯罪嫌疑人转移犯罪工具的行为"
【问题解析】
是共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转移犯罪工具的,可以按共犯中的从犯进行处理,而从犯是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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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从犯罪构成到刑事责任"
1、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2、“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称谓不仅表明了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而且互相间还有独立的意义,即“犯罪嫌疑人”并不必然发展变为“被告人”。有些案件在经过侦察和审查起诉,最终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则“犯罪嫌疑人”不会变成“被告人”,诉讼将会终止。
3、不仅在程序意义上不同,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也是有区别的。
六、"犯罪分子与犯罪嫌疑人的区别常见的区分方法"
犯罪分子与犯罪嫌疑人区别两者是不同时期称呼,1996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前都将犯罪嫌疑人叫做犯罪分子,修改后,将没有经过法院审判认定有罪的,都叫做犯罪嫌疑人。判决后罪犯也可以叫做犯罪分子。
七、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与犯罪嫌疑人的区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如何区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共同犯罪故意和单独犯罪故意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单独犯罪故意,只是对本人行为的性质的认识以及对本人行为可能造成的某种危害社会的希望或放任。而在共同犯罪故意中,还包括对其他共同犯罪人行为的认识以及对共同造成的危害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并且以此表明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具有一定犯意联系,这种犯意联系将各共同犯罪人的思想沟通,成为共同犯罪的重要。并且,除实行犯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例如组织犯、教唆犯和帮助犯的行为都不是由刑法分则所规定而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因此,这些共同犯罪人只有在对本人的行为有所认识,并有意识地将本人行为与实行行为结合起来,成为协同一致的共同犯罪行为,并对实行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具有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才能使之具备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各种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可分述如下(一)实行故意共同犯罪中的实行故意,是指实行犯对其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的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状态。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除了这个实行犯明知是在和其他共同犯罪人,例如教唆犯、帮助犯一起实施犯罪以外,其对犯罪的故意心理状态无异于单独犯罪的故意。而在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况下,各实行犯之间在主观上具有犯意的联系,并自觉地协调相互的实行行为,以便达到共同犯罪的目的。在这一点上,共同犯罪中的实行故意不同于单独犯罪的故意。对此,我们在认定共同犯罪的时候必须加以注意。(二)组织故意组织故意,是指组织犯的犯罪故意。组织犯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以他为首建立犯罪组织,制定犯罪计划, 领导、策划、指挥实施犯罪。因此,组织犯对于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预谋以内的全部犯罪活动,都具有共同犯罪故意。(三)教唆故意教唆故意,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这是教唆犯的主观恶性的体现。教唆的故意,从其上分析,具有双重的心理状态。在认识因素中,教唆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的意图并去实施犯罪行为,而且认识到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将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在意志因素中,教唆犯不仅希望或者放任其教唆行为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而且希望或者放任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四)帮助故意帮助故意,是指帮助他人(主要是指实行犯)犯罪的故意。帮助犯在其主观上也具有双重的心理状态。在认识因素中,一方面,认识到实行犯所实行的是犯罪行为和这种犯罪行为将要产生的危害;另一方面,认识到自己所实行的行为是帮助实施犯罪的行为,即以自己的帮助行为,为实行犯实施和完成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意志因素中,一方面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能为实行犯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希望或者放任通过自己的帮助,实行犯能够顺利地完成犯罪或者造成一定的犯罪。八、犯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人,被拘留15天,被定为犯罪嫌疑人。
犯人已经被定罪的,不能叫做犯罪嫌疑人,而应该称为罪犯或犯人。 法律规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由法院来判决,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认定此人构成犯罪,而内能说是涉嫌犯罪。所以在法院判决前,应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审理时则称为被告人)。 但是,如果你所述“定罪”仅是指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那不能称为被“定罪”,而仅仅是涉嫌犯罪,所以应该称为犯罪嫌疑人。
九、"法律身份犯罪嫌疑人和违法嫌疑人的区别"
违法嫌疑人只是指该人的一般性违法,而没有触犯刑法。没有构成犯罪。例如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嫌疑人是指有可能初犯刑律,构成犯罪,要判处刑罚处罚的人。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律师参加刑事诉讼办案规范》第三十四条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一)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二)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三)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四)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听律网引用法规
[1]《律师参加刑事诉讼办案规范》 第三十四条
[1]《刑事诉讼法》 第51条
十、"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继续称呼?"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种。只要有任何一种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即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具体说来,这主要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这里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果所犯罪行可能连徒刑都判不了,即表明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就无必要逮捕。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关押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有逃跑、毁灭证据,威胁、报复证人,可能重新犯罪等。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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