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医疗案件如何受理 专业分析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案件,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强制医疗案件受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检察院受理自诉案件怎么办?该如何规定的
检察院受理的自诉案件法院就会将案件退回检察院,从而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而且法定必须的案件检察院是不会受理提起公诉的,只有受害人亲自收集证据到法院去起诉,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二、自诉案件的受理与处理,具体相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制医疗案件受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
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