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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共同债务的认定词条夫妻共同负债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标准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具体主要包括以下(一)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三)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四)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六)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七)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八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概念与认定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大量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对这一类债务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四、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也就是说,双方合意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夫妻债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日常家事范畴内的共同债务,二是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共同债务。对于日常家事范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配偶一方如果反驳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举证证明举债人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而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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